今天是:2026年08月13日
来信时间
2025-10-09
来信标题
关于公积金提取的问题
来信内容
本人住房为商业贷款,去年10月25日提取了本人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12个月的商贷,今年9月在银行完成了一笔部分提前还款,今年10月15日左右能否提取我和妻子两人的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过去12个月的商贷和提前还款金额,提取以后是否需要保证本人公积金账户内要保留12个月的商贷还款金额。
办理情况
  •      感谢您对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支持!根据你的问题,现回复如下偿还本市商业住房贷款提取的额度和频次:一、提取频次 1.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可每年提取一次,距上次提取需间隔12个月。2.提前全部结清商业银行贷款结清一年内可提取。 二、提取额度 1.未结清:每年度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,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个月还款本息之和。2.已结清:缴存人提前结清住房贷款本息的,在结清住房贷款本息后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,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与结清前应提取金额之和。










   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  2025-10-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