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来信时间 |
2026-06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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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来信标题 |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 蓬溪绿然学校只为教师购买住房公积金,不为后勤行政等职工购买公积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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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来信内容 |
本人于2025年10月入职蓬溪绿然学校,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,2026年4月30日已完成离职,蓬溪绿然学校仅为授课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,行政/后勤职工一律不予缴存,违反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全员缴存规定,现申请依法责令单位补缴本人在职期间全部住房公积金。劳资纠纷已申请劳动仲裁,个人所得税平台已申诉未收到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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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办理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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